|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果业的发展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检疫、检验工作。
(三)组织、指导对全县森林资源(含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调查、规划、动态监测、统计及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地调查工作。
(四)组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繁殖、驯养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项目库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资金(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管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七)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药用林)、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八)负责管理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外事、外经和外贸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九)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木桨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木本药材、花卉等林业产业。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股
(三)计划财务股
办公电话:7753751
办公地址:内黄县硝东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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