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2017〕9号
内黄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6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监管职能,积极履行监管责任,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逐步更好”的发展态势,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2017年,我们要继续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
继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手段条件,创新制度机制,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同时,要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协调配合、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推进社会共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巩固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的考核项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为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内黄县政府决定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以物联网和云数据为技术支撑,融合政府监管、主体生产、消费服务等功能的全县统一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大平台,已全面投入运行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内黄县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已完成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平台的应用,按照各级职责,分级管理应用,确保上线运行,使之成为一个高度开放、覆盖全县、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一)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强化执法监管和专项治理,建立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100%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巡访互查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使用指导、管理及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县内屠宰场100%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动物耳标、有效产地检疫证明入场屠宰等制度,严格屠宰同步检疫,“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有奖举报,拓展农资案件受理渠道,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开展“定点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和“放心农资店”认定工作,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督导巡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种植业重点查处在蔬菜、水果用药中非法添加隐形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的问题,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渔业抓好“三鱼两药”整治,重点抓好养殖和育苗过程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使用行为的整治工作和打击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合作社自检、诚信承诺、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投入品购买台账,农产品购销台账、农产品产地准出四本台账,全县规模生产基地、收贮运企业生产档案建档率90%以上。
(三)强化监督抽查和违法案件查办。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要依法依规处理,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一)鼓励积极参与推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抓好标准实施,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
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方面的系列宣传挂图,张贴到行政村、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资店、农贸市场等场所,标准入户率要达到100%。
(二)加快培育农业标准化实
施载体。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强化质量管控,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力争1年内使本辖区规模经营主体和规模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三)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鼓励品牌认证,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
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三品一标”获证产品的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五、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一)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确定检测品种、检测区域、检测参数和检测频率;今年不仅要扩大检测数量,而且要扩大检测品种。县一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乡镇监管机构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每个乡镇监管机构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200个。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
度。建立病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依法组织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农牧局要督导各乡(镇)、街道办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充实基层监管队伍。发改、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地经
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加快推动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各乡(镇)、街道办截止到2017年3月要完成监管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设立专业化的技术人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并配备村级农产品质
量安全协管员,着力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增强法治思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
六、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一)深入实施风险评估。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好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例行监测、风险评估以及对粮食、油料作物、薯类等产品开展专项监测。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围绕重大问题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深入研究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健全产销地间信息通报、协调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高度重视突发问题的应对,对突发问题、负面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坚持举一反三、化危为机,尽最大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从问题中吸取教训,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提
升工作水平。
七、推进社会共治
(一)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发挥乡级监管服务机构和县乡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要达到100%。全面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
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完善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发改、财政部门要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将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内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及内黄县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等媒介,逐步将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用信息建档入库,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
单制度,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和资金奖励等挂钩制约。鼓励农业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推进社会协同共治。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要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和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积极推行“责任书、告知书、承诺书”三书管理模式,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好生产经营关。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
组织的约束作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
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推进产销衔接,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五)深入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消费信
心。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监督、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水平。
附件:1.内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内黄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表
3.内黄县部门农产品质量
安全工作考核表
附件1
内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国家农产品质量
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辉 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狄拥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刚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献力 县农牧局局长
晁宏伟 县食药局局长
林学军 县林业局局长
张志鸿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申广英 县发展改革委
主任
王有兵 县财政局局长
甘新贤 县环保局局长
鉴玉峰 县商务局局长
张延生 县粮贸中心党委书
记
卜莉洁 县蔬菜服务中
心主任
樊振辉 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刘俊岭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叶 丁 城关镇政府镇长
桑越峰 张龙乡政府乡长
高春田 马上乡政府
乡长
张明涛 东庄镇政府镇长
韩院民 高堤乡党委书记
任 峰 亳城乡政府乡长
李家朋 井店镇政府镇长
刘海波 二安镇政府镇长
张向军 六村乡政
府乡长
刘瑞平 梁庄镇政府镇长
马加非 中召乡政府乡长
李晓涛 后河镇政府镇长
段焕庆 楚旺镇政府
镇长
葛志民 宋村乡政府乡长
吕红昌 田氏镇政府镇长
郭 雨 石盘屯乡政府乡长
李运甫 豆公乡政府乡长
刘纪彬 长庆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赵献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牧局副局长刘纪泽兼任,联络员内黄县农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刘长英,负责农产品
质
量安全具体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