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
依据《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安文〔2022〕94号),第31项整改任务县住建局牵头,内黄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31项整改任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严重。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安阳市134个乡镇中,有5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内黄、滑县所有乡镇均未建设。
整改目标: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二、第31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已按照工期表竣工验收。
截至目前,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1)已全部完成,经核查验收合格,拟以安阳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省委省政府申请销号。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整改任务31项验收销号申请表.docx
内黄县住建局联系人:王文开
电话:16692674444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