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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1)验收销号的请示
作者: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4-07-0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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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

依据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安文〔2022〕94号)31项整改任务县住建局牵头内黄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31项整改任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严重。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安阳市134个乡镇中,有5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内黄、滑县所有乡镇均未建设。

整改目标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二、31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已按照工期表竣工验收。

截至目前,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1)已全部完成,核查验收合格拟以安阳市人民政府名义向委省政府申请销号。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整改任务31项验收销号申请表.docx



          

 

内黄县住建局联系人王文开  

电话:1669267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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