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15时00分至18时00分。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