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房屋建设审批关。村民旧房翻新或新建房屋的,需向乡自然资源所提供村委开具的四邻无纠纷证明、旧房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手续,经审核和实地查看后,告知是否可以建设。二是严格坚持巡查日常化。各村每周四向乡自然资源所上报由包区领导、区长、包村干部及村支书签字的违规建房周报表和挖沙取土排查表,重点部位坚持每天现场拍照巡查,乡八班值班人员联合派出所每天晚上进行夜查,对私搭乱建房屋或者私自挖沙取土的行为及时上报。三是严厉处置违建不手软。乡自然资源所对上报情况进行土地性质核实,属于违建的,及时给各行政区下发移交单,各村负责村内违建拆除工作,如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涉及村支书一律免职,包村干部移交乡纪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于上级下达违建问题,由乡自然资源所督促,各行政区负责拆除,拆除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及行政区区长、包村干部、村支书移交乡纪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备案房屋建设信息10个,拆除私搭乱建7处,完成上级交办卫片整改图斑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