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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1-2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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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红白喜事、工程奠基,燃放鞭炮,驱秽纳吉的习俗,在我国已流传千年。尤其是春节前后,作为农历纪年的岁首,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为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全县全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不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烟花爆竹,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三、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商户及广大居民对违反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四、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向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7723929)、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7717291)、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需要全体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来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过一个祥和的低碳环保年,为维护安全、环保、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共同努力!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全县居民致以真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