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4-01-2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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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内黄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制度体系,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推进落实《法治内黄建设规划(2022-2025年)》《内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黄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压紧压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职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将“关键少数”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同步共进,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要求领导干部围绕单位及个人学法、尊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情况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法,与“述职述廉”内容一并作为年度考核工作报告重要内容。

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紧抓“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七部法律法规。二是印发《内黄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督办。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回头看”工作。

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加强领导,高位推进。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细化《指标体系》100项创建任务到45个部门,召开全县法治县示范创建会议3次,专题培训会议2次。结合执法部门,精心培育单项示范创建项目。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平均办事时限压缩95.47%。二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14件;村居法律顾问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56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8起;全县四个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1480件。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一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专项文件清理1次,审核71件。二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共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8件。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重大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决策。2023年对县政府6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治审查,切实做到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15个乡镇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验收,2023年7月1日开始履行72项行政执法职能。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审定申领执法证人员资格,全县持有执法证人员1160人,监督证79人。先后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3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文明执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培育创建法治建设示范点。截止目前,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3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个,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2个,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各1个。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注重接受外部监督。二是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联动发力创新社会治理格局。2023年,“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先后召开7次联席会议,明确需要协同化解的5项重点问题事项持续推进中。三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9件,办结51件,按期结案率100%;行政诉讼案件28件,行政机关应出庭16件,实际出庭14件,出庭率87.5%。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2023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819件,调解成功1817件,调解成功率为99%。三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和“法律进千企”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35余万份。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任务安排,严格落实周报月报制度,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一起解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构建起了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资源紧缺,服务质量亟待提高。全县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虽已全部建立,但服务站缺乏专职人员,工作人员多为司法所人员兼职承担。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突出的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

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尚需进一步提高,宣传方式单一,力度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乡镇综合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人员大多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培训,个别执法人员文化水平较低、执法经验不足,学习主动性和紧迫性不够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整合资源,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继续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

三要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水平。形成“执法资格专项培训+执法部门专业培训+乡镇本级业务自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不断提升执法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