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巧调解 还给村民采光权
作者:内黄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3-06-2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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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案例

邻里纠纷巧调解 还给村民采光权

【案情简介】

20235月8日,内黄县马上乡某村村民某与某因宅院采光问题发生矛盾纠纷。张某现居住院位于冯某旧宅院西侧旧宅院内近几年无人居住,院内原来栽种的6棵杨树已经长到9米多高,有些树枝已经越过界墙长到了张某院落上空,严重影响了张某家宅院内的日常采光,张某多次要求某将树砍掉,找各种理由推脱不同意刨树,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引发激烈争吵张某气愤不过,随后找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某村调委会征求张某、冯某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两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5月9上午9点天气晴朗,阳光灿烂,调委会调解员及时到双方宅院现场开展调查,实地查看了冯某宅院内树木棵数、大小,丈量了杨树高度及到双方界墙的距离并每隔二个小时实地观察测量记录下被树木遮光院落的长度。经过实地观察测量,记录了相关数据,并利用水印相机拍下了遮光的实际照片和具体时间,并让双方签字确认,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掌握了第一手证据材料。

5月10上午,村调委会立即组织村调解员对此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双方当事人刚争吵过,情绪比较激动情况,为防止因意见不合而恶语相击,激化矛盾经充分研究后选择了“背对背”的方式调查了解矛盾形成原因和案情缘由,调解人员分两组,采用“拉家常”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拉近距离,听他们双方讲过去的邻里琐碎小事和矛盾,让当事人吐露心声,打开心结,使调解员更进一步了解案情,摸清矛盾的症结。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年前就因张某建房时留窗户和滴水问题发生过争吵,现冯某某提出的自家旧宅基内的树影响采光问题认为对方故意报复找茬,让自己刨树经济受损失,在街坊邻居面前也很没面子。所以就是不想刨树,不想让对方如意算盘得逞。张某认为对方树木原来较小,遮光不严重,因双方原来有矛盾,不想再引发纠纷,就忍了几年,没有给对方提遮光的事情,现在树木逐渐长大,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和采光,所以不得不提议让对方刨树,对方明知道不占理,还强词夺理,真是不可理喻。

5月11日,调解员了解了双方心里想法和相关情况后,决定运用“三步法”的方式调解该起矛盾,第一步:以“情”为基打动当事人。这里的“情”分为案情和感情,首先分析案情,抓住纠纷的主要症结所在。现在经过实地测量,冯某的树木确实严重影响了张某院内采光,根据客观实情应该清除树木,方便邻居的生产生活。具体清除时间双方再进一步调解协商。纠纷争议的主要问题说清了,就要提醒双方不要在以往无关紧要的小事旧事上纠缠,应该向前看,邻里和睦相处才能心平气和、生活幸福第二步是疏导双方情绪,将冰冷的感情升温,在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前提下,调解员让双方解开心结,消除隔阂。调解员一方面从“远亲不如近邻”这一中国传统美德为切入点,摆道理,讲事实另一方面从个人气度上疏导当事人,多换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第三步:以法为据说服当事人。调解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条款和具体含义,在讲解法律的过程中让当事人明白解决问题有法可依,处理邻里纠纷有具体法律条款,只有尊重法律,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有幸福安定的生活。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尽力耐心调解下,终于慢慢消了火气,同意了调解员作出的调解方案。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两天多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终于解开了,不再计较过去,互相谅解了对方,冯某同意三天之内找到买树的将6棵杨树作价卖掉,并督促买树方在6月15日前将树木清除完毕树木清除时村调委会负责现场监督,张某在刨树施工时提供必要的方便,同意拉树的车辆和工人从自己院内通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案例点评】

在调解邻里纠纷时,不仅要抓住邻里双方直接反映的问题,就事论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依据,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依理解决当前的具体纠纷通过谈话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走进他们的内心,倾听他们的诉说,感受他们的“冤屈”,打好感情牌,形成感情共鸣,了解清产生矛盾和积怨根源从而找到问题的突破口,情理法并用,标本兼治彻底化解双方内心的仇恨,使邻里双方真正理解“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的现实意义,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供稿:  内黄县司法局  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