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内黄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内黄县公安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内黄县公安局概况
一、内黄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内黄县公安局编制412人,在职458人,离休2人,退休88人。
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针对全县敌情动态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政策、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县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专项工作;组织指挥全县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出入境管理、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指挥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
(八)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犯罪案件和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监控、截获、查堵利用互联网传播的有害信息;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对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省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的研究和建设。
(十四)参与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与县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六)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查、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黄县公安局预算单位构成
内黄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20个派出所、8个大队、10个综合科室,其中独立核算单位3个,分别是内黄县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收入总计9634.69万元,支出总计9634.6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5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收入合计963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34.6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支出合计96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7.33万元,占65%;项目支出3337.36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634.69万元,与 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2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6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7.3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项目支出3337.36万元,主要包括:禁毒经费、视频监控工作人员经费、民警执勤津贴及加班补助、转移支付装备、办案支出以及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业务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黄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34.69万元,基本支出629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4.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公用经费2422.99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项目支出3337.35万元,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支出、禁毒经费、视频监控工作人员经费、民警执勤津贴及加班补助、转移支付装备、办案支出以及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业务费。
机关运行经费2422.99万元,主要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黄县公安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10.8%,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23.1%,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