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2-01-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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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 2 1 14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安阳市鑫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内黄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 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 20 2 2 1 14 -202 2 1 18

电话:0372-772 9086 传真:0372-7727337

通讯地址: 内黄县繁阳大道中段路西便民服务大厅 2 (45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 设项目环境影报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黄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内黄县产业集聚区丰辉型材3号厂房(河南丰辉型材有限公司院内)

安阳市鑫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安阳鑫峰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废气:堆存仓库内根据危险废物属性进行分区堆存,分别设置10个堆存区用于堆放不同的危险废物,对各分区进行二次封闭(完整废铅蓄电池堆放区除外),并在1~4#堆场二次封闭间内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对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风机、叉车等产生的噪声 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的标准要求(65/55dB(A))。

4、固废: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废电解液、废碱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经收集后根据各自危废代码在危废堆存仓库内分区堆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