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 2 年 4 月 28 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 内黄县张龙乡建峰粉皮厂年加工1000吨粉皮生产线项目 》 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 20 2 2 年 4 月 28 日 -202 2 年 5 月 5 日 。
电话:0372-772 9086 传真:0372-7727337
通讯地址: 内黄县繁阳大道中段路西便民服务大厅 2 楼 (45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 设项目环境影报告 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1000吨粉皮生产线项目 |
内黄县张龙乡北流河村北段 |
内黄县张龙乡建峰粉皮厂 |
河南青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 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 淀粉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经 采取车间密闭阻隔、自然沉降等措施后, 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 96)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文 ,达标排放。 2、 废水:项目 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办公区水冲厕使用,用于水冲厕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由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 。 3、 噪声:项目生产设施噪声采取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 废旧包装 材料 存放于临时固废堆放场,定期外售 , 不合格产品及地面清扫淀粉粉尘做饲料外售, 生活垃圾 收集后 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