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11-2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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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宛全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拨付国储林土地租赁费、项目征地失地保险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国储林土地租赁费拨付情况

全县国储林项目土地租赁费实际为2023年下半年及2024年全年国储林占地款未发放。该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安阳市景欣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自带土地租赁费每亩每年496.17元;二是县政府承担剩余差额部分。

二、全县国储林土地租赁进展情况

2023年度土地租赁费已拨付50%,差额部分由政府承担。我中心于2023年5月提出资金请示进行了逐级审批,至今财政部门未拨付2023年政府承担的剩余差额部分租赁费用资金,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兑付到位。同时,2024年土地租赁费9月份我中心已完成资金审批手续,等待资金拨付,我中心正在积极协调,资金到位后会及时拨付到位。

三、后续措施

我中心将会持续关注国储林项目土地租赁费拨付进展,同时林业中心正在协调政府、督促景欣公司及时拨付土地租赁费用,争取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