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发改〔2022〕67号 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内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收费标准 延续执行的批复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4-3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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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你校《关于延续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运行情况,经研究,同意内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收费标准延续执行。

一、内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费标准按每生每期不超过2600元执行,住宿费10人间标准按每生每期不超过280元执行。

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学生的奖励、资助和学费减免政策。

、民办学校必须做到具备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校舍、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学。

、未经批准不得增加其他收费项目,不得跨学年收费。严禁以捐资助学的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捐资助学不得与学生录取挂钩。

、学校收费前应在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当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一并统一收取。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