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内黄县飞翔学校、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收费标准执行期限的函》(内教函〔2024〕122号)已收悉。内黄县飞翔学校、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自2023秋季开始招生,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不具备成本监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内黄县飞翔学校高中部、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继续按照《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内黄县飞翔学校、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2023〕64号)收费标准执行。
一、内黄县飞翔学校高中部、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学费收费标准暂按每生每期不超过5000元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暂按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执行。
二、民办学校必须做到具备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校舍、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学。
三、严禁以捐资助学的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捐资助学不得与学生录取挂钩。
四、学校收费前要严格按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此暂定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试行期结束前半年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