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公安局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8-29 16:14
分享到:

内黄县公安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针对全县敌情动态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政策、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县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专项工作;组织指挥全县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出入境管理、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指挥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犯罪案件和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监控、截获、查堵利用互联网传播的有害信息;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对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省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的研究和建设。

(十四)参与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与县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六)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二)  政治处

(三)  宣传科

(四)  警务督察大队

(五)  警务保障室

(六)  法制室

(七)  通信科技科

(八)  控告申诉科

(九)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十)指挥中心

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人民路与黄池北路交叉口西30米路北

办公电话:0372-772662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9月30日)

接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办公室

办公地址:人民路与黄池北路交叉口西3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2-7726620

电子邮箱:nhxga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