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民政局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8-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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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内黄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内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黄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牵头协调、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建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审批服务股。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审批事项资料的归档、审批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和服务窗口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全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办公室。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社会事务股。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七)养老服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八)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儿童福利股)。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有关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按照管理权限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0372-7730336

办公地址:内黄县颛顼大道中段路西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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