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深化“放管
服效”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内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精简各
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办事环节、材料、成本、时限,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获得感。
二、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逐项明确具体审批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设兜底条款,便利市场主体准入既准营。鼓励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举措。持续推进 “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二)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积极引导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待条件好转后恢复经营。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不再租用登记的住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可包括市场主体的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地址。市场主体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 (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不视为违法行为。通过实行歇业制,有效降低市场主体注销率,保障市场主体稳步发展。
(三)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采用 “网上自主申报、系统智能登记、实时自动发照、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零收费,打造个体工商户全天候、无障碍创业环境。
(四)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改革 “个转企”程序,由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在字号延续、经营场所承诺制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激发个体工商户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扶持市场主体电商发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电商经营登记注册,推行一批 “绿灯”措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电商做大做强。放宽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均允许进入。
(六)施行“证照同销”。按照安市监(2022)54号《关于试行企业“证照同销”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证照同销”改革新举措。以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为出发点,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依法改革、便捷高效、公开透明、企业自主、防控风险”原则,将营业执照一般注销、简易注销与涉企经营许可证注销整合,突破原“分段办理、分次办理、分时办理”旧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审批、即时办结”工作机制,实现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可自主选择同步注销企业名下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消除了企业“有证无照”或“无证有照”等“半退市” 异常状态。
(七)实行“简易注销预检服务”。按照安市监(2022)53号《关于试行简易注销预检服务的通知》要求,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在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可申请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服务,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依企业申请,及时反馈企业是否存在未结清社会保险费用、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等预检结果,使企业提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异议隐患,以便顺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再行转为普通注销程序。通过以上两项新举措的贯彻落实,降低了企业注销成本和隐患,提高了注销效率,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八)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举措的落
实。严格执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经营范围登
记规范化等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多证合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证照领域改革,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内实行“保姆式”服务,以企业办事更加规范、便利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九)扩大“证照联办”覆盖范围。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变更制度交易性成本,全县各办事窗口在已实现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药品零售联办的基础上,以省市局放权赋能为契机,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纳入“证照联办”范围,逐步形成省市下放的所有许可事项,在我县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一次性办、证照联办”。
(十)推行“容缺办理”促审批服务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环境,在全县持续完善“容缺办理”服务措施,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是依法编制梳理“容缺材料”清单。二是建立制度,规范办理。制定了《容缺受理承诺书》和《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及时提醒相对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要件; 三是窗口人员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各股室的容缺事项、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及办理要求,确保规范办理。
(十一)打造 “六最”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惯例,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推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政务服务制度等创新,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 “六最”营商环境,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支撑。
(十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 “万人助万企”活动,监管人员要分包市场主体,开展常态化助企服务。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举措,严格执行抽查计划,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严肃查处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益。
(十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依托审批服务股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卫廷杰任组长,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等相关股室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批服务股,负责统筹各项惠企、利企、便企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统筹指导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所要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企、利企、便企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和县局各相关股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快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和服务各行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四)强化跟踪问效。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所、各相关股室工作落实工作,推动各项惠企利企便企政策落实,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对工作推动不力、推诿扯皮、企业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问责问效。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