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2021〕9号 关于调整支持腐竹企业退村入园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5-3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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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内黄县豆制品产业园建设进展和招商情况,为加快全县腐竹企业退村入园步伐,推进腐竹企业深度治理,促进腐竹产业转型升级,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腐竹企业退村入园的意见》(内政办〔2020〕24号)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进度奖励

以签订入园正式协议为准,对2021年6月30日前入园的企业,第1年、第2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第3年至第5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对2021年12月31日前入园的企业,第1年、第2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第3年至第5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25%给予奖励;年地方财政贡献在5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二、财政补贴

(一)安装腐竹生产线及其它豆制品生产设备补贴

1.入园企业购买(租赁)厂房安装常规腐竹生产设备的,每层设备投资强度不能低于150万元,生产线不能低于18条。每家企业安装1层(2580平方米)设备补贴25万元;安装2层(5160平方米)设备补贴60万元;安装3层(7740平方米)设备补贴120万元;安装1栋4层(10400平方米)设备补贴200万元;安装一栋(4层)以上设备按每层50万元补贴。

2.入园企业购买(租赁)厂房安装全自动化腐竹生产设备及其它豆制品生产设备,按照设备投资总金额的15%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3.补贴对象为2021年6月30日前签订入园协议(入驻园区1-7栋厂房)并完成设备采购的企业,补贴总金额上限为1500万元,按先后顺序补完为止。利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生产设备,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4.审批流程。一是长江智慧分布式能源(内黄)有限公司与入园企业签订《入园条件确认书》;二是内黄县豆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根据入园企业设备采购发票初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补贴政策;三是内黄县人民政府、长江智慧分布式能源(内黄)有限公司、入园企业签订《企业入园三方协议》;四是内黄县豆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长江智慧分布式能源(内黄)有限公司对入园企业设备安装情况进行验收。企业验收合格并办理生产许可证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二)其他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正式入园协议的企业投产后,生产用蒸汽每蒸吨补贴10元,补贴3年;生产用电每度补贴0.05元,补贴3年。

三、土地优惠

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正式入园协议搬迁入园的腐竹企业,原厂址土地是合法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入园企业在缴纳相关费用后,帮助办理仓储、物流等用地手续。

四、管理服务

内黄县豆制品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日常管理服务,做好入园企业的对接、审查、洽谈和签约等工作。对入园企业从办理前期手续到投产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协调入园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县发展改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上级政策支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提供金融支持。

《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腐竹企业退村入园的意见》(内政办〔2020〕24号)同时废止。

 

 

 

2021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