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决遏制农村违法违规市场建设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违建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顿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取缔整顿阶段。2021-2022年为长效管制阶段。
二、整顿范围:县域内所有违法违规建设的田间地头交易市场。
三、严肃查处违法占地、私搭乱建、影响交通及城乡规划的田间地头市场。对存在违法占地、占道经营、无证经营、流动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所有田间地头市场依法依规取缔整顿。
四、分期分批开展整顿。城关镇、马上乡、东庄镇、高堤乡、亳城镇、豆公镇等六个乡镇的田间地头市场于2020年5月31日前全部取缔,其他乡镇的田间地头市场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取缔,经纪人集中迁入正规市场经营交易。
五、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坚持宣传引导与自行拆除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集中取缔与持续管制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整顿工作规范合法。
六、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田间地头市场强制拆除。
七、各市场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积极主动配合整顿工作。对于阻碍执法、无理取闹、暴力抗法或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乡镇政府及责任单位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