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内黄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18日
内黄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
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创建工作,确保基地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绿基地〔2017〕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通过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将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有机结合,促进农业生产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全县农业发展、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消费安全、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建设目标
2020—2021年为创建申请阶段,2021—2022年为创建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建成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万亩,其中辣椒15万亩、小麦15万亩。基地原料产品达到绿色农产品有关标准要求,绿色农产品原料实现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
三、基地布局
(一)布局原则
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环境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结合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强化产销对接能力,以利于绿色食品辣椒、小麦的规模化、商品化、现代化生产,推动辣椒、小麦产业发展。
(二)区域选择
基地分布在我县8个乡(镇),分别是:六村乡、亳城镇、井店镇、东庄镇、二安镇、梁庄镇、张龙乡、中召乡。各乡(镇)要围绕核心示范村布局的要求扩大基地规划,并按照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的各项要求,逐步实现本区域内的项目建设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县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基地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并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协调以及基地创建、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站(所)负责同志组成的基地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统一指导和协调本乡(镇)基地建设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基地创建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基地建设监督管理队伍,对基地的环境保护、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服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要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将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基地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完善服务体系。建立由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及行政村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县、乡、村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负责基地新技术推广、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协助农户做好生产档案记录和保存工作。
附件: 1.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3.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4.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 产基地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5.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专项培训制度
6.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7.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8.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附件1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红亮 副县长
副组长:刘英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刘振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申广英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艳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有兵 县财政局局长
杨社军 县水利局局长
鉴玉峰 县商务局局长
王 优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富军 主持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
赵 祥 县税务局局长
刘一新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刘纪泽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刘长英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栗献锋 张龙乡政府乡长
张明涛 东庄镇政府镇长
赵卫娟 亳城镇政府镇长
董晨明 井店镇政府镇长
赵 彬 二安镇政府镇长
张向军 六村乡政府乡长
樊高伟 梁庄镇政府镇长
魏 坤 中召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刘振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纪泽任办公室副主任,刘长英任联络员。
附件2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一、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县基地建设工作。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公布各生产单元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
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三、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所用种苗、化肥、农药等应符合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标准。
四、基地应建立统一的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生产管理档案应如实填写,在生产季节结束后提交基地建设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五年。
五、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行县、乡、村、户四级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操作,保证质量安全。
六、在基地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
七、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应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等制度。
八、基地生产管理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管理科学、过程规范,确保基地建设目标的实现。
附件3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为加强全县绿色食品原料(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生产基地保护区。严格控制在生产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之内没有工矿企业的污染,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
二、基地环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技术条件要求,生态条件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基地建设前要进行产地环境检测,合格后方可建设。
三、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使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腐熟,确保无害。基地内各种植户、企业要加大有机肥的使用量,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及时回收基地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不得乱扔、乱放。
四、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等。
五、禁止向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禁止向基地倾倒、填埋有害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六、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基地环境保护。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制度规定,具体负责基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县直相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基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4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一、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绿色食品原料生产作业指导书、统筹安排基地范围内病虫害统防统治措施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
二、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要围绕全县农业生产的总体规划,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进行先进、实用、高效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生产技术措施的指导和推广,做到责任到人。
四、各相关乡(镇)应指定本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负责各村(组)绿色食品标准化种植的技术指导、推广及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
五、县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地各有关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指导和推广人员、营销人员等的培训工作。
六、相关乡(镇)要积极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每户至少有一名主要劳动力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
附件5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专项
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由县基地建设办公室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绿色食品培训专家队伍。
三、合理安排培训。根据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管理、推广等要求,对基地各单元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和基地农户进行分层次培训,每年培训一次。
四、培训内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及规定、包装技术、贮藏技术、生产与管理技术、各项记录的填写等内容。具体培训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制定。
五、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基地各单元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和基地农户必须按时参加,做好记录、认真听讲、掌握内容。
附件6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一、县基地建设办公室统一规定生产档案格式。
二、生产档案应包括:
(一)投入品购买记录;
(二)田间生产管理与投入品使用记录;
(三)收获记录;
(四)仓储记录;
(五)交售记录。
三、田间生产管理与投入品使用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种植者、生产地块编号;
(二)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
(三)播种或移栽时间、土壤耕作情况、施肥时间、施肥量、病虫害防治施药时间、用药品种、剂型规格及数量等。
四、各种植村庄和合作社应认真填写生产档案,不得虚构、伪造、空缺。各乡(镇)对辖区村庄和合作社的生产档案进行监督、检查。
五、当年生产结束后,将生产档案交县基地建设办公室存档。档案保存期限5年。
六、县基地建设办公室要不定期对记录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发现不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时,要督促改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基地生产者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基地农产品纳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进行管理,确保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八、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地生产产品的流通环节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到县基地建设办公室。
附件7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
管理制度
一、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县基地建设办公室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二、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
三、对基地所需的各种物资的招标、选购,尤其是肥料和农药,选购时必须审查是否符合绿色食品使用准则;肥料、农药经销企业经营手续是否齐全,所销售的肥料、农药是否证件齐全。
四、采购物资应索要凭证并妥善保存。
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394-2013《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施用肥料。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严禁使用含有有毒离子、重金属离子的化学合成肥料、城市垃圾肥和污泥。肥料按种类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场所,避免因环境因素造成肥力损失和环境污染。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393-201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控制农药施用量。在生产中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在作物上使用的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情报合理用药,做到适期防治,对症下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规定,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
七、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基地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
附件8
内黄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
(辣椒、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一、县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及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地日常监管。
二、监督管理内容包括基地建设中的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监督管理、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重点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生产档案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
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每年组织对基地产品(辣椒、小麦)进行抽检。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风险监测或监督抽查。
五、建立基地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基地监督检查情况,县基地建设办公室对各基地单元建设和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分,对表现优秀的基地单元及具体人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