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2020〕1号 关于印发内黄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2-13 16:54
分享到:


 

内政〔20201

 

 

内黄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黄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内黄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13

内黄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内黄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对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调整。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8.《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9.《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

1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

12.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禁养区范围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内黄县水厂城关镇地下水井群(共20眼)。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所包含的区域18号取水井);920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内黄县城关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2)内黄县后河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3)内黄县中召乡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4)内黄县梁庄镇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5)内黄县井店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6)内黄县二安镇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7)内黄县亳城镇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8)内黄县马上乡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西至省道S220线(原省道S213线)的区域(1至3号取水井),4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9)内黄县东庄镇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10)内黄县豆公镇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11)内黄县石盘屯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12)内黄县田氏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13)内黄县楚旺镇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14)内黄县宋村乡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15)内黄县张龙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饮用水源保护区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二)县城建成区、镇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区域

1.三杨庄遗址(汉·内黄县梁庄镇三杨庄村西)。保护范围:以第二处庭院遗址边沿为基点,向东2200米,向西、南、北各1700米。

2.清净寺大像碑(唐·内黄县二安镇刘小寨村)。保护范围:以碑为基点,向西、东、南各30米,向北60米。

3.大兴寺塔(宋·内黄县亳城镇裴村)。保护范围:以塔基边缘为基点,各向外扩90米。其边线标志为南至东西小路,其余至林区。东西182米,南北182米。

4.玄武帝庙(明·内黄县高堤乡嘴头村)。保护范围:以院墙为基点,向东40米,向西75米,向南90米,向北40米。

5.颛顼帝喾陵(史前时期·内黄县梁庄镇三杨庄村西)。保护范围:以陵墙边沿为基点向东665米,向西680米,北以嫔妃墓区边沿为基点向北300米,南以御桥南端为基点向南300米。南北长2450米,东西宽1460米。

6.刘次范遗址(商代·内黄县亳城镇刘次范村)。保护范围:以商中宗陵的陵冢的中心为基点,向东60米,向西130米,向南70米,向北173米。

7.理固石塔(唐代·内黄县井店镇理固村)。保护范围:以塔基为基点向东、西、北各150米。

8.佛说般若婆罗密多心经幢(唐代·内黄县六村乡东花固村)。保护范围:以两经幢的外侧为基点,四面各向外扩150米。

9.荒年志碑(清代·内黄县井店镇小集王尉村学校院内)。保护范围:以碑亭的边沿为基点,向东、西、南、北各150米。

10.内黄县农民革命起义旧址(近现代·内黄县城西南六村乡温邢堌村)。保护范围:以祠堂围墙边沿为基点,向东97米,向西89米,向北98米,向南92米。

11.“四·一二”阵亡将士暨殉难同胞之公墓碑(近现代·内黄县白条河林场)。保护范围:以碑亭中的碑刻为基点向东、西、南、北各外扩100米。

12.万人坑、血泪井(近现代·内黄县后河镇杨固村)。保护范围:南以万人坑纪念碑为基点,向西90米,向南80米,向东155米,北以血泪井为基点,向北80米。

(四)县域内卫河河道及两侧防洪堤防堤角外50米内的区域(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三、管理要求

(一)禁养区严禁新建规模养殖场,已存在的养殖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行。

(二)饮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参照《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