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2-0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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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应急工作需要,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内黄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黄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指导性文件等,编制完成了《内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将有关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背景与必要性

当前,我国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突发环境事件仍处于高发期,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和突发环境事件呈上升态势,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2014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6年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9月19日,市政府发布了《安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前,内黄县有化工、陶瓷等多家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由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分布、侵害对象、危害后果的不确定性,事件防范和处置的难度比较大;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如果不能妥善处置危害后果很大。因此,需要事前制定一个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就是针对突发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工作方案。但是,内黄县还没有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需要编制一个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预案。

二、编制的主要过程

成立了预案编制组,明确了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收集了《内黄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5个县政府颁布的预案及相关资料;组织编制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省、市新颁布的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查阅了其他省、地市的环境应急预案;确立了预案编制的基本思路、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预案》初稿形成后,多次组织人员进行讨论、修改、完善,侧重解决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等问题。

三、编制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10章: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事件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责任与奖惩、附则和4个附件组成。

(一)总则。主要有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预案体系组成;本章节说明了为什么要编制本预案,引用了国家事件分级标准,阐明了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思路,构建了内黄县应急预案体系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确定了每个应急工作机构的牵头单位或部门;解决了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谁来做的问题。

(三)预防。强调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了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要求乡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出对策措施。同时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四)预警。主要有预警分级、预警监测、预警信息、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划分为四级;明确了预警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要有专门机构负责;提出了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要视情况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

(五)事件信息处置。主要有信息收集、信息核实研判、信息报告与通报、信息不清处理等内容;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事件信息的报告和通报程序和内容、时限,强调了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县环保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环保局。

(六)应急响应。明确了较大以上事件由市、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一般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规范了事件处置程序,将程序划分为先期处置、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8项应急响应措施。

(七)后期工作。主要有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等内容;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置的详细内容,以便于事件定级和事后恢复工作的开展,强化了环保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权和政府部门后期处置工作。

(八)应急保障。从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处置现场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应急联动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应对工作中具体的保障措施,强调了(镇)政府要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九)责任与奖惩。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对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严防有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工作的;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十)附则。主要有预案管理、预案实施时间、附件等;明确了预案实施后,县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有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县级组织领导机构结构示意图、应急处置流程图。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