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黄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0-0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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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安阳市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9〕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精简审批环节

1、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

2、合并审批事项。

3、转变管理方式。

4、调整审批时序。

(二)规范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制定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三)合理划定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

(四)分类制定审批流程依照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结合我县实际,分别制定审批流程图。

(五)实行“联合审验”实现“联合踏勘、联合审查、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审查时限等。制定并实施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按照审批阶段要求,明确工作规则、办事流程、验收时限。

(六)推进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将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由串联分散办理调整为并联集中办理,推行“多评合一”。

(七)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办理”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审批事项,可以容缺办理的,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