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黄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06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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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0〕2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2020年年底前,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和《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1年至2022年6月,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基层政府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名词解释:26个试点领域

    1.城乡规划领域、2.征地补偿领域、3.重大建设项目领域、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5.财政预决算领域、6.安全生产领域、7.救灾领域、8.税收管理领域、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10.保障性住房领域、11.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2.市政服务领域、13.城市综合执法领域、14.环境保护领域、15.公共文化服务领域、16.公共法律服务领域、17.扶贫领域、18.社会救助领域、19.养老服务领域、20.食品药品监管领域、21.就业创业领域、22.社会保险领域、23.户籍管理领域、24.涉农补贴领域、25.义务教育领域、26.医疗卫生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