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内容,加快推进我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本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河北三河市燕郊镇爆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守刚先后作出批示。3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排查治理方案。4月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实施方案》制定过程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后》,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我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了2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县燃气专班相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法制初审、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形成送审稿。经县政府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一)全面开展新一轮排查工作。按照《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1号)《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明确的排查标准,对管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摸底。
(二)加快实施更新改造。按照2022年启动开展的城镇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作确定的城镇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任务,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尚未完成的存量项目推进进度。
(三)严格管控第三方施工。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划定燃气设施最小保护范围和最小控制范围。全面排查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从严管控第三方施工行为。
(四)规范燃气厂站管理。规范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储气库、LNG/CNG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等燃气厂站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县燃气专班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实效。
(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责任单位要组织行业专家及乡镇街道等基层力量,加大对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围绕是否违规设置燃气储存、充装点,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户内燃气设施,是否使用不合格“瓶、管、灶、阀”。同时,要对高层建筑、餐饮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排查,真正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消除一处,确保实现闭环管理。
(七)开展燃气违章占压整治工作。各管道燃气企业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安燃专班〔2024〕12号),在排查整改工作中对燃气管道违章占压情况再次开展全面调查摸底。
(八)加强装修期间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压实各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房屋装修期间燃气安全的监管工作。
(九)实施非居民燃气用户“瓶改管”改造。为切实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消除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风险,全面开展非居民燃气用户“瓶改管”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应改尽改、能改快改”的原则,
(十)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巡检频次,增加巡查人员力量,提高巡查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燃气管道隐患和事故信息报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