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制定了《内黄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对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缴费工作是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首要环节、基础性环节,对整个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稳健运行、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较去年增加了30元,给我们的征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要想顺利开展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因此宣传发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显得尤其重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宣传,围绕参保缴费、待遇政策享受等内容,广泛深入宣传医保政策,要把政策讲清、讲透,耐心做好答疑解惑,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上一定要重点突出医疗保障待遇的提高,讲清楚参保的好处、不参保的隐患,帮助群众把账算清楚、算明白。
二、《方案》制定过程
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2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税发〔2023〕49号)和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医保〔2023〕56号)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起草小组,先后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通过公文规范化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后,经县政府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从指导思想、征缴范围及标准、参保缴费方式、征缴日程安排、工作要求等提出措施和意见,主要包括: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征缴范围及标准。征缴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202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参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四)征缴日程安排。征缴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阶段、集中征缴阶段、清查扫尾阶段,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方法。
(五)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刘明强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王磊、统战部部长李红霞为副组长的内黄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提升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难度大,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压实集中征缴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征缴进度,提高征缴质量。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邮储银行、县信用社、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分工协作,紧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