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县政府办公室制定本文件。
二、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三、办理要求
办理要求包括四个方面: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完善联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公开办理结果,促进办理规范。
四、组织实施
办理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