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2020〕23号
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黄县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内黄县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22日
内黄县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的政策精神,加快推动我县5G产业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政办〔2020〕20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0〕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体规划,加快5G网络建设
2020年全县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约3758万元, 到2020年底,5G基站数量累计达到92个,实现主城区、产业集聚区5G网络98%覆盖率;到2021年,全县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约11555万元,5G基站数量累计达到361个,县城主城区网络覆盖全覆盖,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覆盖;到2022年,全县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约8424万元,5G基站数量累计达到495个,实现乡(镇)以上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满足各类应用场景需求。
(一)统筹5G基站规划布局
1.进一步推进铁塔、室内分布系统、杆路、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县铁塔公司牵头,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完成我县5G基站专项规划编制和发布。
责任单位: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将5G基站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为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预留建设空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铁塔公司。
4.贯彻落实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执行5G基站建设、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技术标准。
责任单位:县铁塔公司牵头,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要按照标准同步设计并预留通信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空间。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6.根据省、市出台的相关通信基站报建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优化5G网络建设行政审批流程,提高环评、无线电频谱资源等行政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供5G通信设施电力保障,开通5G通信基站用电申请绿色通道,简化优化报装流程,压缩申请办结时间,积极落实5G通信设施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5G网络建设投入
1.进一步加大5G网络建设投入力度,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实现5G独立组网商用,控制非独立组网建设规模,建设覆盖广、速率高、体验好的5G精品网。
责任单位:县铁塔公司牵头,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实施。
2.对采用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5G基站,县财政局按照豫政办〔2020〕20号以及市文件精神,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落实5G建设配套需求
1.各乡(镇)政府要积极推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设施,公路、绿地、大型场馆、景区等公共场所向5G基站建设免费开放。县级党政机关、事业系统办公场所优先免费开放,大力支持5G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
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公安等行业的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整合利用路灯杆、电力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推进“一杆多用”,全面支持5G规模部署。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密切跟进县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重点项目与5G网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5G疑难站址督办,围绕5G网络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阻挠施工、索要高场租、高电价等突出问题,完善台账,细化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必要时采取现场联合办公的形式,现场解决问题,高效推进。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电价支持政策,建立电力部门与电信企业联合推进机制。加快供电电源点布点建设、协同推进具备交付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政府机关、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基站,依托“一表一户”政策由电力部门实施直供电改造,纳入直供电范围;对直供电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统一实行集团户结算管理,支持打包批量采购,参与市场化交易。电力部门要配合基站产权方全面核查辖区内基站用电情况,确保县级区域基站用电费用统一结算、统一告知、统一催缴。开展转供电基站清理规范工作,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乱加价、收取不合理场租费用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供电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1.因城乡规划建设、城区改造等情况确需改动或迁移通信基础设施的,按照《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县公安、电力部门要加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通信畅通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以及偷盗电、无理停断电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理阻止施工行为,确保通信工程顺利推进和保障通信畅通。对于违规施工、操作等造成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损坏、通信中断的,依法赔偿损失并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立足产业基础,加快发展5G产业
加大5G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实施项目带动,打造智慧康复医疗产业和智能电动汽车5G应用场景。2021年底,5G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配套能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5G产业发展链式生态体系基本完善,5G配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一)推进5G+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加快翔宇医疗5G+康复医疗设备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加快康复医疗智能终端及零部件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5G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积极引进5G射频模组、国产5G终端、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的龙头企业或重点项目落户我县。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应用引领,建设我县示范应用场景
坚持5G+行业应用引领,拓展5G应用场景,到2022年,实施2个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
打造“5G+城市管理”
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在城市重要位置,借助5G+无线传感设备,提升对井盖、城市废弃物、道路积水、绿化、行道树、人行道、照明、城市管网、违停车辆的感知能力,构建城市动态高清电子地图,对区域内城乡环境开展巡查,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5G+智慧旅游”
充分发挥我县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实现线上旅游体验与5G、VR、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以二帝陵景区为应用模板,结合三杨庄汉代遗址等历史文化、人物,开发全息投影等5G智慧旅游系列应用,推动重点景区智慧化全面升级。增加在安阳市整个智慧旅游的比重,促进我县旅游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牵头,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相关旅游景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三)打造“5G+智慧交通”
在国道、省道、主干线等重点路段,以及桥梁互通枢纽等重要节点推动5G基站路侧全息感知设备等信息网络和交通感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绿色交通、车路协同、智慧监管等领域应用的支撑建设。依托5G技术,建设“车辆主动安全预警与管理系统”,打造公交车辆全流程作业的安全管理闭环体系,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底前建成。
(四)打造“5G+智慧教育”
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VR/A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打造“5G+智慧医疗”
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等应用。打造5G智慧医疗创新中心,提供区域医学影像中心远程会诊、远程手术教学等服务。加大5G技术在应对重特大传染性疾病中对疫情溯源监测、风险人群管控、疫情研判指挥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和支撑。借助5G大带宽、低时延等特性,实现基层医生与远端专家的适时视讯连接,远端医疗专家实时指导基层医生的诊疗服务,助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六)打造“5G+现代农业”
加强5G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结合推进,构建精细化、无人化的先进农业管理体系。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鼓励以智慧农业云平台、农产品物联网、智能化管理等应用为基础,推动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的跨越。推进5G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农村智慧物流、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融合应用,以病虫害防治、土壤成分检测、温湿度监测、农机作业、农机管理、冷链物流等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业自动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探索5G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5G+工业互联网”
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建设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平台和细分行业平台,构建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平台体系。实施翔宇“5G+康复医疗设备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大力度重点培育,打造国家级行业云平台。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产业集聚区、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造“5G+现代服务业”
利用5G信息技术加快培育现代商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智慧商业,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化5G技术在网络购物、虚拟点餐、智能售卖、智能停车、智能家居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5G环境下的商贸街区。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5G+物联网+人工智能”水平
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在物流行业融合应用,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国家级智慧物流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对外合作,加快推进5G技术创新
加快推进5G研发创新,着力建设5G技术研发中心(平台)。到2022年,5G基础网络和研发创新基地、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争创省级5G技术研发中心(平台)。
(一)打造5G研发创新基地
吸引知名科研机构在我县布局建设5G联合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开放实验室和通信实验外场等。推进县内骨干企业围绕5G应用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商务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精准招商
积极引进5G知名企业在内黄建立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带动5G产业整体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三)推进5G技术的普及教育与对外合作
1.深化与重点高校、中央和省直属企业、科研院所等合作,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高等院校及行业企业,联合建设5G创新应用实验室。推动县职业学校设立5G技术课程。2021年底前全县职业学校均要设立5G技术课程。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各学校配合实施。
2.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5G应用技术研究。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安全体系,强化5G安全保障
(一)强化5G网络安全
加强5G基础网络安全保障,推动5G网络建设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5G核心系统、网络切片、移动边缘计算平台等新对象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提升5G应用安全防护能力。建立统一管控、灵活可扩展的身份管理机制,实现可追溯化管理,满足各类终端安全接入需求。开展5G网络设施、应用系统安全监测试点建设。加强5G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构建主动防御、在线监测、预警通报、跟踪处置一体化的安全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确保5G数据安全
构建覆盖5G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和销毁的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5G应用场景数据安全保护,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信息治理,明确网络运营商、设备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等各主体的数据安全责任,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典型应用场景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内黄县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将5G产业发展重点任务纳入县政府督查事项,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参照县级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推进机构,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县铁塔公司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5G网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5G通信基站建设中的问题。
二是认真落实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支持5G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分类建立5G产业重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积极争取省、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安政办〔2018〕70号),优先支持5G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场景试点示范等项目。争取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5G产业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省、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对获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县财政适当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努力打造人才队伍。依托“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一批5G领域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在我县建设5G领域人才实训基地,培养技术型和应用创新型人才。鼓励企业采取兼职、短期聘用、有偿服务等方式,吸引5G领域人才。
四是大力推进对外交流。组织各部门、企业参加5G领域高端论坛、技能大赛、行业展会等,推进深层次合作交流,营造促进5G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战略合作,争取5G技术研发中心、推广应用中心、典型应用场景等项目落户我县。组织开展定向招商,吸引龙头企业在我县布局5G产业项目,优化完善5G产业链。
五是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5G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主流宣传媒体和自媒体,广泛宣传5G网络建设重大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大5G基站电磁辐射等知识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对5G产业发展中典型经验、应用场景典型示范的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5G发展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支持度。积极举办论坛、路演活动等多类型、多层次、受众广的5G创新创业活动,大力营造推动5G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县政协办。
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