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2021〕17号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中2021年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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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于一周内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每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报告本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2月20日前报告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确定的123项重点工

作严格实行清单管理,积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灵活运用现场检

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多样化手段开展工作。同时,要将重

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间节点汇总并向县政府报告,切实推动各项

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内政办〔2021〕17号附件.xls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