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黄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内黄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12日
内黄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全面加快新时代富强文明平安美丽新内黄建设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改善城乡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安阳市创建全国森林城市为契机,创新机制,统筹林业生态、绿色产业、生态文化三大体系融合发展,突出重点,提质增量,建设绿色内黄、生态内黄、美丽内黄。
二、总体目标
积极实施平原沙荒营造林、城区绿化、通道绿化等林业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花卉苗木和林下经济,开展“森林八创”,实现造林绿化提质量、增绿量,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拓展城乡居民生态空间。
三、工作任务
围绕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并重的总体思路,按照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原则,统筹安排并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建设任务。
(一)生态建设
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
市委、市政府提出安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市政府要求,2018年度要确保国家森林城市主体任务大头落地,内黄县全年共需实施创森造林项目31个,造林总面积62940.1亩。
(1)城市部分
城市部分全年共需实施造林绿化项目20个,总面积3972.1亩,其中道路绿化项目12个,面积616.8亩;公园绿化项目8个,面积3355.3亩。该项目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2)农村部分
农村部分全年共需实施造林绿化项目7个,总面积21216亩,其中廊道绿化项目4个,分别为G230通武线(内浚路)绿化工程、S220南杞线(内中路)绿化工程、S302葛嘴线(兰前线至汤阴县界)绿化工程、兰前线南段(西沈村以南)绿化工程;其它项目3个,分别为:农发造林、红枣发展和沙荒治理。其中要突出抓好G230通武线(内浚路)绿化工程和S302葛嘴线(兰前线至汤阴县界)绿化工程,把这两条路作为全县的亮点来抓,造林宽度为每侧35米,每侧植树10行,并充分利用好国储林资金实施造林,确保造林质量。以上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林业局、内黄林场等负责实施。
(3)社会投资项目
社会投资项目全年共需实施造林绿化项目4个,总面积37752亩,分别为:平原沙荒造林项目7920亩(其中省级工程3500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4420亩),全民义务植树166万株、折合造林面积22432亩,经济林3900亩,花卉苗木3500亩。以上项目由县林业局负责,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部门配合实施。
(4)森林八创
为切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的积极性,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乡镇(小镇)、森林村庄、森林景区、森林园区、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校园和森林人家创建活动。全县计划创建森林乡镇5个、森林村庄11个、森林景区2个、森林园区4个、森林社区3个、森林单位3个、森林校园4个、森林人家3个。以上项目由林业局负责,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部门配合实施。
2.中幼林抚育工程
采取修枝、间伐等措施,对低质低效林进行抚育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分配了抚育任务,重点乡镇是东庄镇、后河镇、亳城镇、梁庄镇等,全县中幼林抚育总面积为26774亩。
3.退耕还林工程
做好未到期9862.3亩退耕还林工程的补植补造、抚育、管理和资金兑付工作,涉及城关镇、长庆路街道办事处、张龙乡、马上乡、东庄镇、亳城镇。
4.义务植树
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好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县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66万株,尽责率达到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
(二)绿色产业
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合理布局和设计造林树种,并通过政策引导,培育和发展绿色产业,全面提升林业综合效益,推进我县由林木资源大县向林业产业强县转型。
1.林果业
按照增加面积、提升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稳步推进苹果、桃、大枣等传统特色经济林果和李、杏等小杂果发展。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调整树种品种结构,开展有机或无公害生产。引进和培育林果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林产品附加值,实行品牌战略和产地认证,提升质量和效益。2018年全县新发展各类水果3900亩,红枣密植园1550亩,重点安排在豆公镇、后河镇、梁庄镇、马上乡等10个乡(镇)。
2.花卉苗木产业
全年计划发展3500亩,涉及亳城镇、中召乡、宋村乡等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内黄林场。其中,用材林树种主要安排在宋村乡、亳城镇、中召乡及县苗圃、林场等,绿化苗木花卉主要安排在宋村乡、马上乡等乡(镇)。逐步培育内黄特色花卉产业,打造并逐步形成以高档绿化苗木花卉基地为主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3.林下经济产业
继续利用林地资源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重点发展林药、林禽、林畜模式,提高林地生产力。安排在后河镇、六村乡等12个乡(镇)和内黄林场、省内黄监狱、濮阳市监狱等驻内单位,面积5000亩。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3月初完成苗木采购、土地流转、工程招标等各项准备工作,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4月初基本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二)建设要求
(1)规划设计。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作业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2)良种壮苗。以栽植乡土树种为主,采用良种壮苗,把好苗木质量关。
(3)专业化栽植。组织专业队或绿化公司统一栽植,确保建设质量。
(4)加强管护。栽后要及时浇水灌溉,树干涂白,定期除草清理杂物,确保成活率。
(三)检查验收
4月底对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7月份进行成活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建设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城乡绿化建设的主体,对本区域内城乡绿化建设负总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建设生态内黄的高度,牢固树立“抓生态就是抓民生,改善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围绕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县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务局、内黄林场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重点项目要明确主管领导,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责任目标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对重点工程予以奖补。鼓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通过承包、租赁、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
(三)科学规划设计,确保建设质量。县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务局、内黄林场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不同工程的建设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要树立精品意识,从规划设计、种苗质量、栽植管护等环节严格把关,建设一流工程。要提高乡土树种栽植比例,注重营造混交林,确保在增加森林面积的同时,提升森林的生态质量和综合效益。
(四)严格依法治林,加强林业保障。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严守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保护4条生态红线,加大森林公安、林政执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木材运输检查等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治林社会环境。不断增强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预报和扑救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飞防与机防相结合,政府组织防治与社会化防治相结合,确保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3.5‰以下。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和队伍,开展涉林食用产品检测检验,维护食品安全。
(五)深化林业改革,创新造林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扩大确权发证成果,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林权流转,依法办理林权变更登记。做好政策引导和信息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扶持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三类经营主体。创新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探索PPP模式,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六)开展义务植树,形成社会合力。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社会造林增绿的强大氛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对集中连片的义务植树基地,公民个人或团体可以通过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履行每人每年5棵树的植树义务。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在全县通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围绕全民义务植树开展一系列活动,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的高潮。
(七)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参与,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督导,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后依法对重点生态工程予以奖补。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要给予表彰;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任务或任务完成质量差的,移交县纪委监察委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1.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领导重视 (8分) |
1.成立组织。 |
2分 |
2.召开造林动员大会并有记录及简报。 |
2分 |
|
3.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与涉及村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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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包村、包工程人员名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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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 (10分) |
1.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主抓副职绿化点,并有牌子。 |
2分 |
2.有义务植树基地,并有牌子。 |
2分 |
|
3.有义务植树档案资料(包括影像资料)。 |
3分 |
|
4.尽责率达到85%以上计满分,60%-85%计0.5分,低于60%不计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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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造林 (17分) |
1.完成分配的生态造林任务,按比例进行打分。 |
10分 |
2.按照生态建设规划标准造林。 |
1分 |
|
3.推广一项新技术、引进一个新品种计满分,每多1项加1分。 |
1分 |
|
4.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每增加1%加0.1分,降低1%扣0.2分,直至扣完。 |
2分 |
|
5.保存率达到85%以上,每增加1%加0.1分,降低1%扣0.2分,直至扣完。 |
2分 |
|
6.按项目资金配套比例计分,全额配套的计满分,每超10%加0.5分,最高加1分;每降低1%扣0.5分,直至扣完。 |
1分 |
|
经济林 (15分) |
完成分配的经济林任务,每超10%加1分,最高加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算分值。每完成一个300亩的经济林基地加5分。 |
15分 |
林下经济 (15分) |
完成分配的林下经济任务,每超10%加1分,最高加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算分值。每完成一个300亩的林下经济基地加5分。 |
15分 |
花卉绿化 苗木 (15分) |
完成分配的花卉绿化苗木任务,每超10%加1分,最高加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算分值。每完成一个300亩的花卉苗木园区加5分。 |
15分 |
森林资源 管护 (20分) |
1.有护林组织、护林员并落实护林待遇。 |
2分 |
2.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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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重大森林火灾。 |
2分 |
|
4.无重大毁林案件。 |
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