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除“四害”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把开展除“四害”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整治原则
采取综合防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以环境治理为主;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以群众运动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此次除“四害”整治工作。
三、整治的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场所:各乡镇(办)、县直单位、企业、农贸市场、餐饮店、食堂、粮库、粮食收购点、饲料加工厂、酿造厂、废品收购站、屠宰场、商场、超市、宾馆、旅馆、医院、学校、托幼机构、敬老院、“五小”单位、公园、汽车站、建筑工地、旧车交易市场、下水道、窨井、垃圾收集站、垃圾处理场、公共厕所、公共绿化带、死水塘、污水沟、居民小区等场所。
(二)“四害”的消杀办法: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办法进行。各乡镇(办)成立消杀队伍对所管辖的区域统一组织杀灭。县直各单位及居民户由单位和社区负责组织杀灭。
(三)“四害”治理的重点:
1.灭鼠工作。坚持 “灭、防、清”(即药物杀灭、完善防鼠设施、清除鼠迹)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清除鼠类孳生地,并加强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建设。
2.灭蟑螂工作。采用化学、生物、物理方法有效杀灭蟑螂成、弱虫。治理蟑螂孳生地主要是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和废弃杂物,减少蟑螂的食源和栖息场所;翻箱倒柜清除蟑螂卵鞘、捣毁蟑螂孳生窝点;堵洞抹缝使蟑螂无处藏匿和生存;整修旧房修补门窗,有效防止蟑螂出入。
3.灭蝇工作。抓好灭蝇、防蝇和孳生地治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重点是完善熟食品摊位(店)的防蝇设施;农贸市场、餐饮业的垃圾收集容器应密闭,严禁垃圾乱堆乱倒。加快居民小区旱厕改造步伐,铲除四害孳生地。
4.灭蚊虫工作。杀灭蚊虫坚持以化学杀灭为主,治理孳生地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重点是:废品收购站、花坛、树林、草坪、行道树、下水井口、公园及水体周围等。做到填平小型水坑,翻盆倒罐不存积水。
四、工作步骤
除“四害”整治从2018年5月起至2018年9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在全面开展“四害”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于2018年5月中旬制定具体方案。(方案要明确除“四害”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进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
(二)宣传动员。2018年5月中旬,开展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全面落实除“四害”工作。
(三)全面整治。2018年5月下旬开始全面开展环境治理,除“四害”工作。主要任务是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清除“四害”足迹,加强重点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建设,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防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除“四害”工作,使我县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从5月下旬开始,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邀请专家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五、职责分工
(一)县创卫办职责。
负责全县除“四害”组织协调工作,审查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制定的除“四害”整治活动方案,督导检查各单位除“四害”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职责。
1.组建除“四害”机构、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安排除“四害”经费。
2.认真开展除“四害”整治的宣传发动。利用媒体、板报、橱窗、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了解除“四害”方法,增强卫生意识。
3.负责抓好辖区内除“四害”工作。开展除“四害”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及时发放除“四害”药械;指导、督促除“四害”工作落实。
4.各乡镇、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各居民生活小区和住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四害”消杀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县委宣传部职责: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对全县除“四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县粮贸中心职责:负责对全县城区各粮库、粮站、粮油加工场所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3.县工信局、产业聚集区管委会职责:负责对全县各工业企业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4.县卫计委职责:负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5.县教体局职责:负责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6.县住建局职责:负责对城区内建筑工地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7.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对各客运站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8.县水务局职责:负责对辖区沟渠、蓄水池、河道、水库、水源地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9.县农牧局职责:负责对违禁鼠药进行收缴及农田灭鼠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0.县商务局职责:负责对各屠宰场、废品收购站等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1.县文广新局职责:负责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网吧和影剧院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2.县环保局职责:负责对违禁鼠药进行销毁。
13.县旅游中心职责: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4.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责:各定点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5.县城管局职责:负责对全县的垃圾投放点和垃圾处理厂、公共厕所、下水道和各公园、公共绿地及下属单位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6.县工商质监局职责:负责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禁鼠药的查处。
17.县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药品生产企业、商店、旅店、美容美发、药店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8.县财政局职责:负责除“四害”经费的保障落实。
19.县民政局职责:负责对敬老院、光荣院、养老中心等机构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20.宗教局职责:负责对宗教场所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21.其他相关部门职责:负责本单位除“四害”工作安排与督促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网络,保证经费。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要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认真抓好除“四害”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除“四害”的监测和技术指导;各级财政和各单位要投入必要的除“四害”经费,保证除“四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加强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做好除“四害”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标准和方法教给群众,使各单位的除“四害”工作能科学、有效进行。
(三)规范管理,保证安全。要建立严格的药饵领发、保管、使用、回收制度,防止人、畜、禽中毒,做好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及物资准备。
(四)严格督查,注重实效。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每月25日前向县创卫办报工作进展情况,9月30日前将除“四害”工作总结报县创卫办。
联系人: 周奇志 县疾控中心 13837219928
张利华 县创卫办 17698329855
邮箱:nhxcwzhb@163.com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