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
作者: 来源: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3-05-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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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

   

根据安阳市《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内黄县鸿一绘画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          址:内黄县东环路北段东侧

经  济  类  型:有限公司

经  营  范  围:美术培训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 鹏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5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0518日至202305 24 日(5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有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独立使用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设施,应符合住建、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自然人,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执行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电      话: 0372-7780608

受理人姓名: 江 兰        

地      址: 内黄县便民中心二楼无差别受理窗口

邮      编: 45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