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不予处罚 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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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的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第 十四条第(五)项、第六十七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2.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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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用人单位违 反规定 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的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第 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八 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2.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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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 的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第五十三条、 第 七十一 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2.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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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 的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第五十四条、 第 七十二 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2.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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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的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第五十五条、 第 七十三 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2.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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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 的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第 七十四 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2.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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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职业中介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的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第五十八条第(十)项、 第 七十四 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没有违法所得 2.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3.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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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 的行政处罚 |
《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 三十一条第一款、 第 五十八 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检查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无违反同一法律规定的查处记录 2. 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及时改正 |
《行政处罚法》第 33条 |
不予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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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内黄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从轻处罚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
用人单位迫于生产压力,短期内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并按时足额支付相应延时工资报酬,取得劳动者谅解的。 |
《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 |
从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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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的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收取劳动者财物折合人民币500元以下 2.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 |
从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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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的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违法行为涉及5人以下 2.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 |
从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附件 3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内黄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减 轻处罚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的行政处罚 |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六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四十二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没有违法所得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3.符合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法定条件 4.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限期内按要求取得许可 |
《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 |
减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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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的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没有违法所得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3.符合申请劳务派遣许可的法定条件 4.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限期内按要求取得许可 |
《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 |
减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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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的行政处罚 |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违法行为涉及5人以下或者收取押金500元以下 2.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行政处罚法》第 32 条 |
减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附件 4
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内黄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从轻处罚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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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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