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 中央 、省、市及 内黄县 关于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 , 为切实整治养老 领域 腐败和 不正之风以及养老机构 安全隐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在 全县 范围内开展养老 服务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涉老资金管理、养老机构服务及安全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我县所有养老机构,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一 ) 涉老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纠治执行特困供养等养老保障政策有偏差,如资格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应领未领、多 领冒领或发放不及时 等现象 ; 纠治养老领域 相关奖补资金、项目资金 拨付 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 协助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养老服务相关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问题。 纠治 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消防食品 卫生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 ; 纠治相关责任股 室日常监管不到 位、违规审批养老服务事务 等问题。 协助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养老机构转嫁摊派费用、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问题。 纠治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的行为;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预收费等欺骗、侵害 老年财产权益问题 ; 纠治 对老年人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 实不力的问题。 协助纪委监委严肃查处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人保健品论坛、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 、方法措施
(一)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民办发〔2023〕13号)《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紧盯涉老资金发放 拨付 管理全流程,以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各方面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
1、 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全流程风险隐患排查 。一是 资金申请环节 。 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重复申请等骗取资金行为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 审核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二是 资金拨付环节 。 拨付是否及时、足额 , 资金流向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挪用、截留等行为 , 资金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 资金使用环节 。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 , 是否存在贪污、浪费等行为。 四是 资金监管环节 。 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 , 是否定期开展资金监督检查 , 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落实。
2、 养老机构服务风险隐患排查 。一是 服务资质 。 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二是 服务内容 。 服务项目是否符合老年人需求 , 服务标准是否明确、规范 , 服务收费是否合理、透明。 三是 服务质量 。 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 服务流程是否规范、高效 , 服务效果是否达到老年人满意。
3、 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 。一是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二是 消防安全 。 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是 食品安全 。 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 ,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 四是 建筑安全 。 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是否存在危房、危墙等安全隐患。 五是 其他安全 。 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督促各 乡( 镇 ) 开展全面自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开展监督检查。 对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管理资金和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降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标准、 克扣 挪用、虚报冒领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问题开展全面起底监督检查 , 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对账销号。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人社、公安、卫生健康 等 有 关 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发现疑点及时研判核查。对查实的违规领取的相关资金, 全 力做好资金追缴。
(三)推动查处涉老非法集资行为。 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和相关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其他风险主体进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清仓见底。对发现的风险主体 , 要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协助相关单位 推动尽快调查处置、妥善化解风险等。
(四)推动健全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 工作 提醒等方式,督促各 乡(镇)、街道 和 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同步查找在责任落实、日常监督、工作作风、制度建设有情方面存在的不足,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 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共同 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科学化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3月10日前)。 各养老机构需严格对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方位、无死角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查找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各乡镇需对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集中检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约谈提醒、案例警示等多种整治手段,强力督促各机构针对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0日前)。 会同纪检、财政、人社、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结合以往巡视巡察、审计、信访反馈的问题及案件线索,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财务检查、询问服务对象等多元化方式,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无遗漏的全面排查,力求精准定位各类潜在问题,为后续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需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详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以及具体整改措施,按照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每月 28 日前,各乡镇务必将更新后的问题台账报送至县民政局养老股进行汇总,以便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情况、存在问题、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分析。聚焦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深入剖析原因,积极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将 “当下改” 与 “长久立” 紧密结合,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织密制度之网,杜绝问题反弹,切实将整治成果、认识成果和实践成果有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了事、整改不力的养老服务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内黄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