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杂费
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六、学校资助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相关费用、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七、社会资助
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