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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阳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1-11-0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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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25日

 

安阳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六稳”“六保”,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更加有效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统筹推进,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一体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一)降低就业准入门槛。贯彻落实好国家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等政策,进一步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在全市推广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申报一家、受理一家、考察一家、合格一家、推荐一家,支持各类技能评价机构承担新业态、新岗位的职业标准开发和技能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管理,持续为“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活动提供服务便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139”工程,即:围绕“人人持证、技能安阳”的总体目标,建设终身技能培训提升体系、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三大体系,实施“技能助万企、普惠技能帮扶、康养技能提升、安全技能提升、技能乡村振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技能评价认定改革、人力资源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创新提升”九个方面专项行动。实施好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快递等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的技能提升计划,助推我市“三区五中心”建设和四大千亿级主导产业发展。落实好省就业创业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等有关规定,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公平有序竞争。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加强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监管,支持相关行业健康发展。着力完善政策、消除障碍、搭建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普惠性支持政策,加大普惠金融“兰考模式”推广力度,推动双创示范基地提质增效,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统一和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进一步扩大政策享受面。将有创业意愿以及创业5年以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指导各县(市、区)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在市零工市场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零工经济和灵活用工平台的用工行为。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摸底排查和就业帮扶力度,为符合社会救助对象标准的优先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进行“兜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五)扎实推进惠企服务。落实好惠企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国库退税审核自动化处理程序,提升涉企资金下达效率。提高纳税服务质效,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促进纳税遵从,持续深化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不断拓展电子税务局、自助机办理等“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模式,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质量,积极推动落实非税收入全领域“跨省通缴”,不断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鼓励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施清单管理,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照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推动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海关、司法、环保、水电气暖、物流通讯、合同履约、知识产权等各类涉企信用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精准增信服务。加快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建设,推广“信易贷”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研发线上信用贷款产品,提高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效率和质量,从源头降低企业融资费用,提升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行为,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反垄断执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提升中介服务。严格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发布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维护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决破除行业壁垒,打破地方保护。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改进认证服务。根据国家、省规范改进认证服务的相关文件,推动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加强对认证机构服务、收费等活动的监管,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激发认证市场活力。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和层级间互认通用。加强认证活动监督和执法,打击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等行业乱象。(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涉企审批管理。按照《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时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文〔2021〕10号)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审批服务,积极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已经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一网通办”的基础上,认真全面梳理涉企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涉企审批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90%以上或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继续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加强部门衔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使市场主体退出更顺畅。精简优化涉及电子电器产品的管理措施,探索推行企业自检自证和产品系族管理。优化商标专利注册流程,建立健全重大不良影响商标快速驳回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

(九)持续提升投资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审批事项一清单、在线办理一平台、审批时间一百天)改革,持续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以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区为重点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标准地”出让改革,科学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巩固安阳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开发区经批准可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对工业、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制定精细化、差别化改革措施,编制标准化审批指南,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社会投资类项目全面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阶段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全面推行联合竣工验收备案;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全面落实“极简审批”模式,取消强制外部监理,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告知承诺制,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3个工作日以内。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完善“联合审验”机制,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的“不见面”“网上办”的“全程电子化”审批模式,审批信息全程共享,防止体外循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按照“1+1+4”(1张网〔河南政务服务网〕、1个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4个阶段〔立项审批、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安阳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及时推送,实时共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激发释放消费潜力

(十二)疏通消费堵点障碍。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完善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申报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根据省出台的支持汽车平行进口相关政策,探索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保税仓储业务。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行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鼓励发展租赁式公寓、民宿等旅游短租服务,有序引导非标准住宿行业发展。完善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商业性和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消费市场扩容。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通过开设审批快速通道、企业自主声明承诺等方式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市场准入手续。搭建出口商品转内销平台,促进适合国内市场的产品出口转内销。申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安阳海关、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鼓励消费创新升级。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互联网+”农产品、文创产品、旅游等市场蓬勃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并公开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在全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上市出具合格证。(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体旅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稳定外资外贸发展

(十五)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确保外商投资准入前后均享受国民待遇。鼓励外资企业自行制定或联合制定企业标准,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深入贯彻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优化登记注册业务流程。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加强填报指导,减轻企业报送负担。大力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高层次外国人才来安创业创新提供便利。(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对外贸易稳步发展。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保险等的支持力度,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手续,推进保税仓库提质增效,积极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鼓励企业通过对标达标提高产品品质、提升竞争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安阳海关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度。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等服务功能,推进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等信息平台合作,推动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相关信息系统等和“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深化“两步申报”“提前申报”“双随机、一公开”“先放后检”“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口岸监管创新,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据,推进口岸作业环节无纸化,巩固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成效。鼓励理货、委托检验等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市发展改革委、安阳海关、安阳银保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优化民生公共服务

(十八)改进养老和医疗等服务供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和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养老产业与我市重点战略和相关产业链条融合发展。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构建城市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建设县、乡、村三级分级分类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确保2022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所有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全部改造提升到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多种模式发展村级社区和居家养老。加快推进诊所备案制改革。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取消处方药网络销售政策,积极宣传引导,及时跟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县域医共体取得实质性进展。(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时效性。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与金融、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信息平台,实现相关单位数据信息市内实时核对,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救助对象确认结果共享互认,方便统筹救助资源,防止产生违规冒领和设租寻租等问题。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加强对低收入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为异地申办社会救助提供技术保障。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紧密衔接。民政、人社、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联动机制,确保群众来电能够及时接听,困难群众求助及时处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持续优化便民服务。建立全市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机制,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归集整合、统一调度,实现与省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无缝衔接,通过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安阳市与省直各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为我市各部门审批服务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完善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豫通办”工作,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地跑”“往返跑”问题。健全完善全程网办、异地直接办理、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工作机制;加快“跨省通办”“全豫通办”窗口能力建设,建立业务流转、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等办理机制;在做好国家要求的132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跨省通办”“全豫通办”高频事项清单,逐步拓展办理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与周边省市县签订协议,实现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重点提升适老化服务能力。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软实力”,在政务服务大厅配备老花镜、轮椅、放大镜等服务用品及无障碍设施,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建立健全便利老年人办事的现场引导、咨询辅导、帮办代办等服务机制。保留线下现金和银行卡缴费方式,政务服务大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老年人提供现金和银行卡支付服务。完善银行窗口代缴代扣服务方式,水、电、气、暖、社保等基本政务服务事项费用缴纳。加大涉老服务高频办理事项向基层延伸力度,将医保、社保、民政、生活缴费等老年人高频办理事项,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并逐步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二)落实监管职责分工。全面实行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各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监管事项清单,细化实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和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监管执法部门的衔接,实现监管事项与行政执法事项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建设市“互联网+监管”平台,统一工作门户,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入口整合、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并根据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完成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对接。开展风险监测预警线索核查应用,提升食品安全、危化品、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一体化在线监管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实现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好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相关部门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对裁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告知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制度及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等,及时纠正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凡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进一步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实现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稳步推行行政指导、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制度,实现有温度的执法。积极参加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为基层提升执法水平提供人才保障。(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二十七)加强跟踪问效。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督导,依法将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严肃问责,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十八)加强社会评价。坚持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建立完善企业群众参与评价改革举措常态化机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强化差评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

(二十九)加强宣传解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解读“放管服”改革举措,向相关主体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主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