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服办〔2021〕11号
关于在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2021〕11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各乡镇要在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要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工作模式,统一受理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办理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县级有关部门办理。
二、县民政局梳理确定出适用于我县所有乡镇的社会救助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版面进行公开公示,提升群众知晓度。
三、各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设置,并根据民政部门梳理的社会救助服务指南情况及时开展工作。
四、各乡镇可根据本乡镇的工作实际,将更多涉及社会救助的事项纳入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进行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