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的通知
作者: 来源:大数据局 时间:2021-10-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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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服办202111

关于在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为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2021〕11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各乡镇要在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要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工作模式,统一受理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办理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县级有关部门办理。

二、县民政局梳理确定出适用于我县所有乡镇的社会救助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版面进行公开公示提升群众知晓度。

三、各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大厅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设置,并根据民政部门梳理社会救助服务指南情况及时开展工作。

四、各乡镇可根据本乡镇的工作实际,将更多涉及社会救助的事项纳入社会救助服务综合窗口进行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