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服办〔2021〕8号
关于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级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各类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工作,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重复审批:对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存在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审批要点交叉或重复的审批,或者同一审批部门不同科室之间重复审批。
变相审批: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
违规审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设置或实施的审批。
二、步骤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7月17日前)。县直各部门要对照清理整治范围,对照本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列明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论证是否存在重复审批,是否存在以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认定认证、监制备案、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以及违规实施的审批底数,逐项填写《自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意见表》,7月16日下午5∶00前纸质盖章版报政数局8608室,电子版报邮箱:nhxfgfbgs@163.com。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7日至8月15日)。县直各部门如有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清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30日前书面报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政数局8608室)。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各类重复审批、变相审批和违规审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排查清理。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严格按照整治范围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清理工作;全面摸清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事项底数,科学提出整改建议;要严明工作纪律,实事求是自查摸排,严禁谎报、瞒报、漏报、错报。
(三)严格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效整改方案,严整改严落实严把质量关,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