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步申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施意见(试行) 内住建(2021)211号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20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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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推进速度,依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有审批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等12个文件的通知》(安政办【2020】30号)文件精神,促进建设项目早开工,试行房屋建筑工程分步申请施工许可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自主选择按照“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或者按照“±0.000以下(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 “±0.000以上”两个阶段,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可以按照传统的一个阶段,申请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申请材料

1.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划拨)或土地成交确认书(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2.施工总承包合同原件;

3.设计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图纸(或图审合格证);

4.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方案稳定承诺书。

(二)±0.000以下阶段施工许可(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申请材料:

1.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划拨)或土地成交确认书(让方式取得土地);

2.施工总承包合同原件;

3.设计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图纸;

4.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方案稳定承诺书;

5.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设计人员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需加盖注册师专用章)。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完成分步房屋建筑工程申请施工许可内容后,核发的分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动失效,后续施工内容,应按程序申请办理整体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2.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整体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后,方可实施整体工程建设;

3.分步申请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的以项目建设单位自愿为前提,并由项目单位在分步申请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做出相应承诺,项目在后续勘察设计和建设中出现的所有风险与责任,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4.批后监督监管股室可依据分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分步申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总结经验全力支持分步申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工作。

 

 

 

2021年11月12日

 

 

 

 

 

                                                  

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