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2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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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

为做好我县老字号传承保护,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根据安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诚邀内黄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5月10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套电子版报送)报送至县商务局

一、申报条件

(一)安阳老字号认定主体原则上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

(二)依法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三)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且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

(四)商号、商标或品牌具有延续、演变和发展的过程。

(五)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六)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贡献度。

(八)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申报材料

(一)《安阳老字号申报表》。

(二)企业综合情况说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商号、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以及发展历程,企业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文化内涵,创始人、传承人情况介绍等。

(三)1994年(含)以前的历史传承考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刊杂志的报导、广告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视频、碑刻、牌匾等。

(四)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上年度纳税证明等)。

(六)承诺材料。包括:申报企业承诺提交的材料、资料、照片、证照、证书、文件、证明、视频等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并承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表格请自行下载:

https://swj.anyang.gov.cn/2024/03-20/2431828.html

 

联系人:赵四委

联系电话:0372-7795018

电子邮:nhxswj411@163.com

 

内黄县商务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