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放管服办〔2022〕17号
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内黄支行、内黄县公积金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豫市监〔2021〕54号),深入推进全县企业开办服务工作开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敢做标杆引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全县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一)不断完善服务举措。进一步扩大企业开办的覆盖面,延伸服务领域,降低办事成本,推动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企业开办和市场准入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协调联动,打造“一网办、不见面、零收费”的“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
(二)加快提升审批效率。利用不断完善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结合我县开办企业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破解堵点难点,打通关键环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便捷度和审批效率,自2021年11月10日起,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网上办理占比超过98%。
(三)促进市场主体高速度、高质量发展。通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提升,以及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事项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获得电力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并联办理,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为企业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工作机制,彻底打通开办企业高发事项“堵点”。按照内黄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办结时限的通知》(内审服办〔2021〕15号)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开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依托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实现了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适时推送,信息共享,并联办理。从而将企业开办环节、时限压缩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随时可通过手机APP平台实时查看各事项办理进度。
(三)推动身份验证结果互认和系统升级。涉及企业开办的自然人下载、登录河南掌上登记”APP或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各环节事项。打通了身份验证信息共享通道,统一了各部门间信息采集验证标准,实现了一次采集信息共享共用。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从电脑端拓展至智能移动终端,为申请人提供更多办理方式选择。
(四)持续做好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企业可选择“企业证照免费邮、首套公章免费刻、税务Ukey免费领、证件资料免费印”等所有办事结果免费邮寄,真正实现了企业开办全程“零成本”工作。
(五)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功能,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开办企业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宣传应用工作,我县各级服务大厅、县直各有关单位在审批过程中,要认同电子营业执照的合法性,不能拒收、拒认电子营业执照,做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等法律效力。办事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提交电子营业执照时,各部门、各窗口要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打印、存档等相关工作,在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就业参保、公积金等重点高频服务领域,企业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等多种方式登录后进行电子签章,全流程办结相关业务。
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与纸质营业执照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即为履行亮照经营义务。
(六)建立银行开户新模式。经企业授权同意并自愿填写银行开户信息,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实时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后续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并将办件结果反馈“一网通办”平台,若不符合开户要求、未成功开立银行账户,银行将前期所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作废,“一网通办”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七)加快企业注销规范化、简便化建设。按照安市监(2022)54号《关于试行企业“证照同销”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安市监(2022)53号《关于试行简易注销预检服务的通知》要求,内黄县已全面落实“证照同销”和“简易注销预检”改革新举措。“证照同销”,以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为出发点,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依法改革、便捷高效、公开透明、企业自主、防控风险”原则,将营业执照一般注销、简易注销与涉企经营许可证注销整合,突破原“分段办理、分次办理、分时办理”旧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审批、即时办结”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可自主选择同步注销企业名下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消除了企业“有证无照”或“无证有照”等“半退市” 异常状态。“简易注销预检”,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在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可申请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服务,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依企业申请,及时反馈企业是否存在未结清社会保险费用、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等预检结果,使企业提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异议隐患,以便顺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再行转为一般注销程序。
(八)扩大“证照联办”覆盖面,解决企业“多部门、反复跑”的困扰。开办企业窗口推出了优化后的“证照联办”便企措施,按照申请材料、办事环节能减即减、减无可减的原则,依托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实现了食品经营、药品经营(零售)、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特种设备等许可证的“证照联办”,进一步扩大了“证照联办”范围,便利了市场主体办事,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材料、反复跑”的困扰。
(九)实行企业变更“证照联变”改革新举措。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变更登记便利度,实现内黄县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办事,企业开办指标紧密结合上级“放权赋能”政策,在做到“接得住、管得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审批权限集中的优势,推出了“证照联变”便企改革新举措,将企业变更登记与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特种设备等涉企业许可证、备案进行整合,采取“一窗(一网)受理、一套材料、内部流转、并联办理、同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新模式,实现了企业“证照联变”,减少了企业“反复跑”的困扰。下步,我们将结合实际,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逐步完善优化,积极扩展“证照联变”适用范围,彻底解决企业“多部门、多材料、反复跑”的困惑。
(十)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举措的落实。严格执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等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多证合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证照领域改革,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内实行“保姆式”服务。
(十一)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审批“智能化”,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审批服务新模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压缩企业的开办时间,最大限度的提升办事效率。依托智能审批一体机,以智能审批规则的规范性公正性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开办工作实行市场监管局总体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企业开办工作的系统性、集成性、复杂性,积极应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企业开办政策举措,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宣讲各项政策,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力争培训到岗、到人、到一线,为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提供可靠的能力素质保障。
(三)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以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办理事项制度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工作抓手,以企业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一网、一窗”办理服务模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细化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