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资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315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安政2019)9号)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质发(2020)3号)精神,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通过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分工明确、
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行政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协同高效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有效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机会均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范围比例
2021年9月30日前全县登记注册,处于存续状态的种
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作为抽查对象。联合抽查比例定为5%。
(二)明确检查事项
根据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法定监管责任,结合各地实际,细化联合监管内容。
1.农业农村(畜牧)部门检查事项:①对各类农资生产市场主体进行行政许可资质、依法依规生产情况、产品质量检验能力、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二维码追溯情况、生产销售化验等台账、产品标签检查等检查。②对各类农资经营市场主体主要进行行政许可资质、购销台账、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检查等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①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②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③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④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⑤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⑦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三)组织联合检查
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参与,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辖区内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四)抽查结果运用
1.结果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10种,分别是:未发
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合格、不合格。
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备注栏目录入相关信息,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将认定的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2.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
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
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
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合,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3.结果运用。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对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企业高管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建立组织、完善机制、细化方案,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严格对照抽查内容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履行告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现场联合检查,及时在相关媒介公示检查结果,按要求填写《农资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及时将检查结果上传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河南)。
(三)总结阶段(12月20日-12月31日):对“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作法,认真查找工作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是县政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
大决策部署,是提升农资领域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各地要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部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将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突出违法行为和问题,有效维护全市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提升监管能力。
(三)畅通信息渠道。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1:农资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内黄县农业农村局 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内黄县农资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