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深入推进内黄企业开办服务工作开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以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敢做标杆引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举措不断完善。进一步扩大企业开办的覆盖面,延伸服务领域,降低办事成本,推动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企业开办和市场准入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协调联动,打造“一网办、不见面、零收费”的“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
(二)企业办事更加便利、效率显著提升。不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优化办事流程,破解堵点难点,打通关键环节,提高便捷度,实现企业开办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网上办理占比超过99%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线上线下衔接协同,进一步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不搞强制线上办理。充分发挥县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公的优势,创新线下服务举措,积极推进“进一扇门、办多件事”政务服务新模式,大力开展辅导、帮办、代办,引导企业利用“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线上办理占比率。整合优化各部门线下窗口设置,提升企业开办专区服务效能,打造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内黄开办企业新服务模式。
在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员工参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电力报装等事项已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化企业办事流程、环节,提升开办企业效率和便利度,依据安阳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阳市水电气暖讯公共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实施方案》安工改办(2023)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办企业将“一网通办”未开通的获得用水、获得用气、供热用户报装、用网报装等高发事项进行了优化配置,与开办企业专区设置在同一楼层相邻办公,便于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线下实行“一窗受理”即“一表申请”,在开办企业专区,企业通过填写《内黄县公共服务事项报装申请表》即可办理水、气、暖、用网公共服务联合报装,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将信息传递给供水、供气、供暖、通信等单位,各公共服务单位获取项目报装需求后1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客户,约定好上门设计、安装时间,按时完成设计安装工作,形成一家牵头、多方协同联办的审批服务机制,提升服务合力,实现一体管理。线上依托安阳市政务服务网开办企业和水、气、供暖、网络安装“一件事”联办入口,通过数据融合共享,将客户报装资料传递至水、气、供暖、网络安装公共服务单位报装系统,公共服务单位要及时与企业约定设计、安装时间,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安装工作。实现公共服务报装“零跑路”。此举的有效实施,彻底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材料、反复跑”的困扰,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开办+N项服务”提速、扩围,真正使企业享受到了更多的改革红利。
(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工作机制,彻底打通开办企业高发事项“堵点”。按照内黄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办结时限的通知》(内审服办〔2021〕15号)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开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了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电力报装的适时推送,信息共享,并联办理。从而将企业开办环节、时限压缩为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随时可通过手机APP平台实时查看各事项办理进度。
(三)持续做好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在开办企业窗口,企业可选择“企业证照免费邮、首套公章免费刻、税务Ukey免费领、证件资料免费印”和增值税电子发票等所有办事结果免费邮寄,真正实现企业开办全程“零收费、零成本”。
(四)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功能,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实现企业在县域内“免照办事”。开办企业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按照内放管服办〔2023〕4号《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免证办事”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各级服务大厅、县直各有关单位在审批过程中,要认同电子营业执照的合法性,不能拒收、拒认电子营业执照,做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等法律效力。办事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提交电子营业执照时,各部门、各窗口要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打印、存档等相关工作,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在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就业参保、公积金等重点高频服务领域,企业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等多种方式登录后进行电子签章,全流程办结相关业务。
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与纸质营业执照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即为履行亮照经营义务。
(五)探索建立银行开户模式。经企业授权同意并自愿填写银行开户信息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实时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后续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并将办件结果反馈“一网通办”平台(若不符合开户要求,未成功开立银行账户,银行则将前期所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作废),“一网通办” 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为了解决因“一网通办”平台推送银行,乡镇没有网点,造成企业存取“费时、费力、两地跑”的现实问题,市场监管局与县农信联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农信联社网点遍布全县各乡镇的优势,将农信联社企业对公账户开设纳入开办企业专区,根据企业自主选择的开户银行,实行线下“一窗(网)受理审批、后台人工流转,同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适时将企业信息与农信联社窗口共享,快速完成对公账户的开设。
(六)持续做好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办得好、更便利”。充分利用放权赋能和所有审批事项入住大厅,集中审批的优势,为实现“证照联办、证照联变、证照同销”奠定了基础,审批人员线上将“一网通办”系统与许可事项登记系统同时登陆,实现信息共享、互用,并联审批,线下采取人工传递的办理方式,彻底解决因系统不兼容,需要企业“多窗口、多材料、反复交”的困扰。
一是扩大“证照联办”覆盖面,解决企业“多部门、反复跑”的困扰。开办企业窗口推出了优化后的“证照联办”便企措施,按照申请材料、办事环节能减即减、减无可减的原则,发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在企业开办专区的优势,审批人员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许可证(备案)登记系统,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复制,实现了食品经营、药品经营(零售)、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特种设备等许可备案的“证照联办”,进一步扩大了“证照联办”范围,便利了市场主体办事,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材料、反复跑”的困扰。
二是全面实行企业变更“证照联变”改革新举措。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变更登记便利度,实现内黄县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办事,企业开办指标紧密结合上级“放权赋能”政策,在做到“接得住、办得好、管得好”的前提下,按照审批事项全部入住便民窗口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审批权限集中在的优势,推出了“证照联变”便企改革新举措,将企业变更登记与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特种设备等涉企业许可证(备案)进行整合,采取“一窗(一网)受理、一套材料、内部流转、并联办理、同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实现了企业“证照联变”,减少了企业“反复跑”的困扰。
三是加快企业注销规范化、简便化建设,创新施行“简易注销预检服务、证照同销”改革。按照安市监(2022)54号《关于试行企业“证照同销”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安市监(2022)53号《关于试行简易注销预检服务的通知》要求,内黄县已全面落实“证照同销”和“简易注销预检”改革新举措。“证照同销”,以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为出发点,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依法改革、便捷高效、公开透明、企业自主、防控风险”原则,将营业执照一般注销、简易注销与涉企经营许可证注销整合,突破原“分段办理、分次办理、分时办理”旧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审批、即时办结”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可自主选择同步注销企业名下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消除了企业“有证无照”或“无证有照”等“半退市” 异常状态。“简易注销预检”,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在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可申请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服务,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依企业申请,及时反馈企业是否存在未结清社会保险费用、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等预检结果,使企业提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异议隐患,以便顺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再行转为一般注销程序。
(八)推行“首席代表制和独任审批制”改革,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职能配置、重塑办事流程、融通数据支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加便捷高效。按照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首席代表制和独任审批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首席代表审批行政事项清单和独任审批行政事项清单”的要求,内黄县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股业全面实行“首席代表制和独任审批制”,明确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授权。首席代表,在法律主体不变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前提下,由局长授权审批服务股长为首席代表,具体实施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食品、药品零售(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特种设备、计量等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实施,对授权范围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有签批权;“独任审批官”对独任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改革相关流程、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批工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办结条件的,要当场办结;严禁越权审批,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办理条件,进一步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
(九)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举措的落实。内黄县在严格执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等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多证合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证照领域改革,不断探索实践证照改革领域新突破。
一是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按照内审服办〔2021〕17号《内黄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是按照《安阳市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内黄县域内、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仅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可申请办理经营场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或取消登记的决定,出具《经营场所登记通知书》,登记机关在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住所”登记项标注“一照多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且住所和经营场所均在本县范围内的可进行“一址多照”登记。在持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工作的同时,我县积极探索实践行政许可事项的“一证多址”改革新举措。根据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改革的方案(试行)》安市监办〔2023〕3号文件规定,内黄县辖区范围内,同一市场主体可拥有多个生产地址,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可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中载明多个生产地址。
三是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黄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安阳市市场监管系统证照有效期到期前提醒告知服务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证照有效期到期前提醒告知服务工作考评细则》的规定和是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到期施行提醒告知服务公告,使企业提前做好变更换证准备工作,避免因证照过期失效造成无法正常经营,构成违法经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声誉损失。
(十)推行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次办好”。为持续探索企业开办领域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简化市场主体迁移登记手续和环节,切实解决市场主体迁移登记“往返跑”“多次跑”问题,按照安市监办〔2023〕113 号《关于在全市推行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次办”的通知》要求,坚持“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简化,市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档案迁移手续,取消市场主体在登记机关间往返提档等环节,转为市场主体“一次申请”、登记机关内部流转,提升办事效率,实现全市范围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次办好”。迁入、迁出地登记机关实行线上、线下内部流转。线上流转:一是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迁入申请后,出具《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在0.5 个工作日内通过工作群或电话将《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信息推送至迁出地登记机关;二是迁出地登记机关在接到迁入信息并审核无误后,在业务系统完成迁出登记,同时迁移电子档案。线下流转: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通过免费邮寄等方式发送至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到通知函后,将《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同纸质档案一并免费邮寄至迁入地登记机关。整个过程全部由登记机关内部流转完成,实现零成本,登记机关不得要求市场主体“两头跑、往返跑”。
(十一)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审批“智能化”,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审批服务新模式。依托“智能审批一体机”,减少了申报审批环节,优化了业务流程,推动企业开办向“零人工”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可快速在网上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实现非准入许可类内资企业注册登记自助办理、自行承诺、自主申报、智能“秒批”,以智能审批规则的规范性、公正性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了企业“就近办、少跑路、随时办、秒发照”,减少人为干扰。
(十二)推进企业“歇业”制度化。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便捷营商环境,规范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行为,按照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安阳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暂行办法》规定,在内黄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市场主体适用于歇业备案,歇业期间可以不再租用原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可以包括市场主体的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地址,无需另行向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税务、银行等部门报告,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关歇业信息。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开办工作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场监管局总体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企业开办工作的系统性、集成性、复杂性,积极应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企业开办政策举措,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各项惠企便企政策的宣讲,宣讲要到岗、到人、到企业,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加强考核考评。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县局对企业开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考评。动态跟踪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切实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严肃问责。
2023年6月21日